一时间成为国内市场热议的话题。不管目前电荒属于总体性电荒还是结构性电荒(或体制性缺电)但“电荒”现象面前突出反映了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的严峻现实。这也让市场重新燃起了对中国电力改革的期盼。值得注意的为应对此次严重的电荒,电荒”全面蔓延。国家发改委日前采取了拉电价、压煤价”调控措施。一方面,提高全国15省市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了1.67分,以促使发电企业积极发电;另一方面,为防止煤价借机走高,发改委也加强了煤炭价格监管,对煤炭生产企业擅自涨价行为,最高或处以5倍罚款。或许,非常时期(面对通胀压力)应对非常事件(电荒)采用价格管制的行政调控手段有必要也是有效的但仍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煤电的价格联动机制实际上并未理顺。也就是说,煤电两个市场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市场化联动机制;二是种种原因导致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滞后,反过来又影响到建立煤电的价格联动机制。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影响当今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的关键所在笔者看来,推动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关键要建立中国电力行业合理、有效的统一电力监管体系,因为这将有助于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为此,中国曾确立过“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但这么多年下来,电力体制改革依然步伐缓慢,特别是一直无法有效推进“主辅分离、输配分开”改革工作。造成这样的主动局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行业监管的法律和法规严重滞后,导致实施电力监管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二是宏观配套改革不到位,监管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三是电力行业仍未解决“多头管理,职能分散,互相扯皮”尴尬现状,也制约了监管机构履行统一监管职能。目前来看,多年过去了这些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还有所强化。相比之下,国外大都是开放市场条件下实施电力监管的其中最核心的监管职权是市场准入和价格监管。因为,如果没有这两项基本职权,监管机构将无法实施有效监管,也无法平衡和调节国家、消费者、投资者与电力企业之间的利益。反观中国,目前的电力监管体系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对电力行业的价格、准入、项目审批、规范制定等职能;国家电监会在监管过程中对监管对象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国资委与财政部行使对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由此,导致目前中国电力监管体系难以解脱“多头管理、职能分散”尴尬境地。这些因素导致了中国目前难以推进有效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其实,导致当前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的深层次原因还包括:不同于国外电力的主体以私人企业为主,中国电力企业的主体仍是国有企业;目前中国的电力投资尚未完全放开;销售电价又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电网、电厂与电力辅业之间还存在诸多利益关系尚待理顺等。这些情况都表明,中国电力监管体系面对的情况更加复杂,客观上也制约和影响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有鉴于此,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要取得突破,尽管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但关键是首先要完善目前电力行业的统一电力监管体系,明确监管的理念和目的过去者来说,要理顺和明确电力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防止“多头管理”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电力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使其真正履行与承担监管的权利与职责;从后者来说,应确立尽量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市场问题的监管观念,通过建立新的监管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打破垄断,开放市场,推进以价格机制培育电力市场竞争格局进程。以上分析显示,推动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关键要加强中国电力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从完善中国电力行业的统一电力监管体系做起。